您所在的位置:长三角信息中心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浏览正文


在迪士尼被人撞倒受伤 能让迪士尼赔吗?


 
2017-11-15 16:27:00

 2016年10月4日,原告在家人陪同下至被告运营、管理的迪士尼主题乐园游玩。当日午后有阵雨。下午约17时许,原告通过乐园进出口闸机时,与一位正在倒退行走的小孩发生碰撞导致原告迎面倒地。之后,小孩的家属将小孩带离现场。事发后,被告工作人员到场,并将原告带至医护室救治,经医院诊断:原告肋骨骨折、肺挫伤,共产生医疗费12,695.50元,该起事故造成原告胸部双侧十根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2017年1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包含医疗费在内共计20余万元。审理中,经阅看事发录像显示:事发的两处闸机口之间未设置隔离护栏。

  看法官如何分析案情:

  1、迪士尼究竟有哪些安全保障义务呢?

  东西要好:迪士尼应当确保场所建筑、设施、设备等安全可靠,保障游客和其他进入场所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服务要好:对于园内的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出现的伤害或意外情况应当进行充分的预防和告知警示,对于游客受伤及时加以救助。

  保护要好:迪士尼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外来侵害。当第三人在园内直接对游客实施侵权,是因为安全保障义务的完成不充分,那么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原告被他人撞倒,迪士尼要负责吗?

  (1)被告倒地受伤是案外人小孩碰撞导致,第三人负有主要责任。

  (2)原告有相应的注意义务,其对损害有一定过失。

  (3)当时雨天路滑,迪士尼未尽到下雨天的特别防护工作,也没有对出园人流进行有序疏导,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上有瑕疵。

  所以,主要责任的确在撞人小孩,但迪士尼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换言之,迪士尼只背个小锅,大锅不背。

  3、撞人者找不到,损失如何赔偿呢?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知道撞人者应承担主要责任,而迪士尼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然而本案第三人身份不明,怎么办?

  虽然第三人的具体身份不明,但游客信息均留存在被告方,被告有能力提供侵权人信息,却未能协助原告,由此导致第三人身份不明无法索偿,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最终通过综合考量原、被告以及案外侵权人在本次事件中的过错责任及原因力大小,法院酌情确定被告对原告的各项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迪士尼等公共场所受到损害,管理方赔偿与否不是定论,要看其是否尽到其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下次遇见类似情形要具体分析才可知公共场所管理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编辑: 深度行动 · 长三角信息中心(长三角音符 CSJinfo.com)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上影节票根别扔!解锁“一票多用”花式玩法→
·体质跃升进行时!上海“校家社”联动为娃撑起运动
·2025年上海市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在宝山
·上海邮轮节放大招!联动9城成立“邮轮+消费”联盟
·“连售三台电视,没想到老年人这么会买!” 老博
·5000㎡社区“边角料”焕新颜!杨浦这片绿地变美了
·上海最大规模“原拆原建”小区回搬在即,居民与管
·连续7天24小时开放,上海博物馆为何要开启“疯狂
·在伦敦,中英两国艺术家共同生成“数据潮汐”
·上海首个竖井智慧车库来了!304个车位分布在地下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深度行动 · 长三角信息中心 csjinfo.com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2025 深度行动 · 长三角信息中心(长三角音符) csj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 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51205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