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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扬尘污染大气 安徽一房地产企业被罚20万元


 
2017-12-10 17:40:06

据中安在线报道,连日来,重污染天气突袭安徽,大气污染防治压力陡增。12月9日下午,安徽省环保厅连续发布多条消息,曝光了三起大气污染典型案例。

案例1

严查超标排放车辆 合肥开出全省首张尾气超标罚单

 

合肥开出全省首张尾气超标罚单

机动车污染是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入冬以来,全省对大气污染一直采取高压态势,尾气排放治理也不断收紧。12月8日夜间,合肥环保、交警、城管三部门联手,连夜对渣土车、中重型货车开展尾气进行抽查,开出了全省第一张机动车尾车排放超标罚单。

当晚,合肥市环保局牵头公安交警、城管在辖区内重要交通节点、工地渣土运输出入口,设置检查点,采用汽柴两用尾气分析仪,以及机动车大气污染遥感检测车,对超标排放的上路车辆进行整治。

在瑶海区合裕路,某家居公司的一辆中型货车在检测中,实测数据超出国家标准4倍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和《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该车司机领到了全省首张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罚单,和一份环保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环保部门负责人呼吁,为了合肥的蓝天和市民的健康,排放超标车辆一定要整改达标上路。

案例2

安徽省首张罚单!滁州一房地产项目因扬尘污染被罚20万

因为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扬尘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滁州市一房地产项目被处以20万元罚款。据了解,这是国务院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我省开出的首张罚单。

今年10月1日,国务院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赋予了环保部门监督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文件规定的环保措施行政监管权和处罚权。近日滁州市环保局适用新条例,对滁州市世界贸易广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出了全省首张罚单。

据介绍,滁州市环保局在大气督查过程中,发现滁州市世界贸易广场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虽经多次督办,仍未能落实项目环评文件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出现施工道路、加工区未实施混泥土硬化,路面灰尘较大,裸露土方未覆盖,施工现场未洒水作业;搅拌混泥土和砂浆作业时未采取封闭、降尘措施;施工场地砂石等散体材料未覆盖等多项违法行为,产生的扬尘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滁州市环保局依法启动执法程序,根据新条例相关规定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案例3

合肥开出建设领域禁放烟花爆竹首张罚单

因为在项目主体结构封顶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合肥一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被处以5万元和2万元的上限罚款。据了解,这是合肥开出的建设领域禁放烟花爆竹首张罚单。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合肥瑶海区住建局积极响应新修订的《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于今年6月19日正式印发《关于建设领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项目开工、封顶、竣工等时间节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2月5日,瑶海区住建局在开展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时,发现幸福花园社区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封顶时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瑶海区住建局立即约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依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及《关于建设领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相关规定,给予合肥华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通报批评,予以不良信用记录一次。建设单位瑶海区重点局积极响应,分别给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5万元和2万元的上限处罚,开出了建设领域禁放烟花爆竹第一张罚单。

合肥瑶海区住建局对在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冬季应急管控期间顶风违规的行为予以了通报曝光,要求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引以为戒,认真执行建设领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2017年合肥市大气环境质量冬季应急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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