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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纸店兼售烟花爆竹 上海侦破一起前店后仓式非法经营案


 
2018-1-9 14:20:12

  借着弄堂街口的烟杂店做掩护,却采用前店后仓库的模式,干起了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勾当。近日,浦东警方快侦快破一起非法经营案件,共查获烟花爆竹共计116箱。

  自《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浦东公安分局严格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全面铺开“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今年1月初,浦东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收到举报称,一家位于周浦年家浜路一弄堂内的烟杂店存在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收到线索后,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大量的走访排摸,民警发现店主朱某从外地购得一批箱式烟花爆竹进行倒卖,从中牟利。而用来储存这些烟花爆竹的窝点正是朱某经营的烟杂店。为了不打草惊蛇,摸清这些烟花爆竹的出处,民警深入调查,循线追踪。

  在对线索进行梳理排摸后,一对来自安徽的兄弟进入了民警的视线。他们分工明确,哥哥负责联络接洽,弟弟则安排车辆将烟花爆竹从外省市运到上海。在对兄弟二人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时,线索纷至沓来。民警发现,兄弟二人从外地运回上海的烟花爆竹中,还有一部分是发往位于川沙新川路上一家同样类型的烟杂店。就这样,一个非法经营买卖烟花爆竹的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

  6日凌晨,在摸清犯罪嫌疑人作案规律后,民警开展抓捕行动。在G15沈海高速近莘砖公路出口,截停一辆运输有大量烟花爆竹的客车,抓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人员石某;同步在 S4沪奉高速南桥出口处,抓获负责联络接洽人员石某某,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0箱。后又在两家涉嫌非法经营买卖烟花爆竹的烟杂店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6箱。现朱某、石某等4名涉案人员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审理调查工作在进一步开展中。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外环以内区域全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人们俗称的“禁放区”,“禁放区”内同样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但是此案中事发地点位于外环以外,为何仍然不能销售?事实上,上海对烟花爆竹销售一直采取许可经营制度,对烟花爆竹销售点、销售品种都有严格控制。目前,2018年上海尚未发放烟花爆竹销售点许可证,这也意味着无论在哪里销售烟花爆竹,都属于非法经营。

  警方提醒:浦东警方将始终保持对非法经营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浦东警方提供线索,共同倡导尊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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